长夜原型,旧案开箱 第四十八章 林知夏的旧合约 (第1/2页)
家属线刚刚起势,林知夏那边又出事了。
她的旧经纪公司突然发了一份声明,称林知夏“在未完成旧合约清算前,不得以个人身份参与新的公开证词项目”。
声明发得很快。
快得像早就等着今天。
沈砚看到时,第一反应就是笑。
“她们真忙。”
林知夏却没笑。
她盯着那份声明,手指很轻地搭在桌角。
“这不是临时反应。”
沈砚抬眼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这是在逼我闭嘴。”
她说完,从包里拿出一沓纸。
那是她三年前和原公司签的旧合约复印件。
第一页就写着一条很熟悉的附加约定:
【艺人不得未经公司确认,公开发表涉及公司合作项目之证言或隐私信息。】
沈砚看完,眉头一皱。
“他们拿这个卡你?”
“对。”林知夏笑了一下,只是笑意很冷,“我以前一直觉得,我只是被雪藏、被换歌、被扣不稳定标签。现在才知道,他们连我什么时候能开口都写在合同里。”
她把合同翻到后面。
“更恶心的是,这份附加条款里,有一项我当年根本没注意。”
沈砚低头。
【如艺人对合作项目发表不利言论,需承担相应违约与名誉修复责任。】
“名誉修复责任?”他重复了一遍。
林知夏点头。
“说白了,就是公司可以反过来要求我替他们解释、替他们背书、替他们压事。”
沈砚眼神冷下来。
“这比卖身条款还脏。”
“嗯。”
她说这句时很平静。
因为她已经气过了。
三年前气、被黑时气、被抢歌时气,现在反而只剩一种很稳的冷。
沈砚翻着合约,忽然发现这份旧合同和他自己的旧黑箱合同有些相似之处。
都是把艺人包装成“可控项”。
“你之前为什么不提?”他问。
林知夏看向窗外。
“提了也没用。”
“当时我还在他们手里。只要我敢公开,我就会被说成违约、说成不守职业伦理、说成靠旧合作蹭热度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不一样。”
她转头看他,“你已经把旧案开了一半。再拖下去,我反而会成了最后那个被堵嘴的人。”
这句话说得很直。
也很重。
沈砚靠回椅背。
“所以你想怎么做?”
林知夏抽出笔,在合约最后一页空白处写下几个字。
【申请公开清算旧合约。】
“我要把它发出去。”
沈砚看她。
“你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“那就是和对方彻底撕开了。”
“早就撕开了。”林知夏声音很轻,“只是以前我一个人撕不赢。”
她把笔放下,抬头时眼睛很亮。
“现在你不是在旁边吗?”
沈砚笑了一下。
“这句话很危险。”
“你不是也一直在危险里活?”
他没反驳。
林知夏把那份旧合同拍照存档,直接发给赵律师。
赵律师很快回了电话,说这种条款存在明显的不合理限制,尤其涉及艺人公开表达权和名誉修复责任,完全可以申请重新审查。
“那就发。”林知夏直接道。
沈砚问:“什么时候?”
“今晚。”
“这么快?”
“周曼那边在切家属线,说明她很急。她越急,我们越要把更多人拉进来。”
沈砚看着她。
这才像第五卷该有的走法。
不再只是沈砚一个人往前冲。
而是更多人把自己从旧合同里撕出来。
林知夏整理好文字说明后,给自己发了第一条公开微博。
林知夏V:
【有些合同不是约束,是噤声。】
【我今天申请公开清算我的旧合约。】
【我不欠他们解释,我只欠自己一个说法。】
微博发出去后,评论区瞬间爆了。
她以前的粉丝几乎是秒刷屏。
【姐姐终于说了!】
【三年前你被黑得太惨了,现在终于轮到他们听你说。】
【这才是真正的站出来。】
与此同时,旧公司那边果然发来律师函。
速度快得离谱。
可这一次,林知夏没有像过去那样默默吞下去。
她直接把律师函也拍上网。
并且只加了一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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